发问:1.可以自己主持圣餐吗?2.每周一次圣餐不行吗?

问题一、我们教会的传道人是说一定要由他在教会主持,
但是常很久能才领一次圣餐。
既然领圣餐是纪念主的死,且可能带来恩典,
那能多领就多领,可能的话一个礼拜领一次不是很棒吗?
家人因行动不便无法上教会,也不可能请传道人每个礼拜都来家里主持,
所以才想说可否自己主持?
感谢您的回复
(隐私已去除,内容有改写)
 
 
答:
当然能每星期都领圣餐最好。
但是,除非是『体制内』,
否则『体制外』尽量不要考虑,以免得罪上帝。
 
旧约只有祭司才能献祭。
扫罗王等不及,结果自己擅自献,却被上帝弃绝,我们要谨记在心。
 
当然,新约时代信徒皆祭司,
牧师也不是祭司,
但是,某些精神,我们还是尽量保持并尊重为宜。
 
 
 
 
问题二、关于领圣餐的问题,主耶稣说:你们要如此行,为的是纪念我。
也就是说,这是神的诫命。
教会1说 : 我们三个月领一次
教会2说 : 我们六个月领一次
多久领一次,因为圣经没有写明,故我认为上面这些都是由人所订的规矩。
假设有一天,有一个信徒说,我想每一餐都要纪念主为我所做的,
然后教会1跟教会2都跟这信徒说:
不行不行,你只能三个月或是六个月才能纪念一次。
那么,哪一个才是合神心意的呢?
主耶稣在马太15:3说道:你们为甚么因著你们的遗传,犯神的诫命呢?
当然并不是说三个月领一次圣餐就是犯神的诫命,
也不是要与牧者或是教会对抗,
而是会让我觉得,为了配合人所订的规矩,却要压迫想要纪念主的心。
 
 
答:
你忽略一件事了啦!
圣餐的领受,有一个很重要的特性,就是『群体性』。
换言之,这不是信徒『个人』想多久守一次,就可以多久守一次,
而是必须看重『群体性』的。
各教会决定多久领圣餐一次,我们就必须顺服。
可以有特例、可以建议、可以拜托,
但是,对最后的教会决定,就是必须顺服。
 
加尔文很希望每周都能守圣餐,但当时他自己也无法要求教会做到,
毕竟他也必须顺服教会权柄,不能自己想怎样就能怎样,
所以他当时的教会也只能大约一个月守一次而已。
 
基督徒不须顺服教会不合圣经的部份,
但是,面对相对领域的东西,该顺服教会的决定,就必须顺服教会的决定。

 

 

 

小小羊

分類:教会流行观念的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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