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我使用公家资源帮助一个贫困者,使这人来上班工作、、、
(隐私均去除)
答:
济贫,一直是基督教领域里,很重要的一个课题。
什么时候基督徒丧失济贫的精神,什么时候就丧失了基督教精神。
但是,有理想、有爱心是一回事,
如何实行,就比较复杂。
关于济贫的资源来源,我们基本上可分两个部分:
1. 私
2. 公
私人的部分,济贫的自由度很高。
个人有完全的权柄,可以决定如何济贫、额度如何、内容如何。
个人只需对上帝负责,别人无从置喙。
也就是说,只要是私人的资源,大致是自己想怎样就怎样,别人无从过问。
公家部分就不同,自由度受很严重限制。
当我们要使用公家部分来进行济贫领域时,就受到很多限制,必须更多的考虑。
多年来,我要很坦白讲一个心得-----
尽量不要动用公家领域,来进行济贫行为。
我是个有多年济贫与奉献经验的人。
从高中时代开始,就已经开始有些济贫的奉献与捐款了。
我不认为我的爱心在别人之下。
这么多年来,我也累积了很多经验,包括失败与悲伤的经验。
所以,我想,我还算有资格分享这部分的一些人生智慧。
我自己觉得,一旦动用公家领域进行济贫时,
很容易惹祸上身,沾上一身腥,严重时甚至身败名裂。
当然,也有人就是很厉害,能利用公家资源,然后自己得到一切美名。
不过,据我所知,基督徒很难这样。
毕竟,我们不像那些人一样所谓「心狠手辣」、「手段邪恶」。
我自己所知道的,有一个所谓的「大善人」,
是得过众多奖项与表扬的。
她成立协会,资源都由别人提供,然后做慈善事情,
之后,光环由她获得。
但事实上,她并不是真正大方的人,
而是很习惯使用别人的资源,来获取光环的人。
我们当然不是这种人。
所以,我们很难能这样。
我的经验是-----
假使我个人资源不足时,
那就表示我现阶段没有能力去做某些济贫的事。
我有心,这是上帝悦纳的。
但是,我的现实资源就是没有,这是客观的事实。
因此,这表示我必须认份,等我以后有能力再说。
这就是我讲过的『能改变、不能改变、预定的智慧』:
绝对真理与相对领域,谈信仰与生活判断原则
/posts/269195196
救一人还是救一千人?从权柄谈起
/posts/269196088
预定:不能改变、能改变、分辨的智慧
/posts/269195364
当然,预定论是积极的预定论,不是消极的宿命论。
所以,我们当然可以尝试看看公家资源有无办法拿来济贫。
但是,实际的现实人生也告诉我们,这领域很难。
所以,不要太期待,也不要太过度尝试去考虑公家资源部分。
平心而论,以你讲的这件事而言,
公家资源(包括透过公家向政府申请也一样)要帮助这贫困者,其实是很困难的。
或许可以短期,但很难长期。
因为,我们很难确定一直申请得到这政府经费。
而且,说实在的,『济贫』与『工作』,最好分开处理,否则很容易到处不讨好。
以工作而言,这贫困者虽然很认真,但工作能力低于一般状况。
也就是说,正常情形下,不太可能录用此人。
并且,若无公家资源进来,该机构也没有足够资源多请一个员工。
发问:基督徒雇主可以解雇不适任的贫困基督徒员工吗?
/posts/269196908
因此,你说的这个事件,真的是一件悲剧---------从一开始就是。
这种悲剧,会伤害到这贫困者、你、你的上司、机构、、、。
有时,一开始给贫困者超过实际的过高的期待,之后才告诉对方不行,
这有时反而会比没给对方机会更残忍。
坦白说,假使你一开始就来问我的意见,我会投反对票的。
不是说不要去济贫,而是这机构目前能力真的不足,
而很多东西都非我们能控制,各种危险这机构都还没办法承受。
爱心,绝对是好事,也绝对要终生保有。
但是,随著历练的增加,我们处理事情、考虑事情的智慧也会增加。
我们必须保持满腔热血,但是,不能让满腔热血害死我们自己,使我们成为砲灰。
我当过很多次砲灰了。
之后,才慢慢更有智慧的。
学生时代,我曾主张--------做个别人不要做的傻子。
这是我当时的人生哲学。
很伟大,不是吗?
多年之后,我不干这种事了。
因为,我变成砲灰,并无法真正帮助到有需要的人。
留得青山在,我才能用我的力量,帮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
也才能帮助得长久。
小小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