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西阿的婚姻,是否表示顺服神的人,上帝为他预备不幸福的婚姻?

何西阿娶淫妇为妻一事,这是个圣经难题,有很多种讲法。
因为,不应娶淫荡的女人,是圣经整体原则。
但是,上帝确实叫先知何西阿去娶这种女人。
 
 
因此,先知何西阿的婚姻,
是否表示顺服神的人,上帝为他预备不幸福的婚姻?
我的答案是否。
 
 
我主要论点有四:
1. 特殊行为 VS 一般状况
2. 表面行为VS 内在含意
3. 神对人 VS 人对人
4. 暂时的婚姻不幸 VS 一生的婚姻不幸
 
 
 
 
一、特殊行为 VS 一般状况
我自己认为,上帝命令先知去做某些事,
常常有『特殊含意』,不是『一般状况』。
 
 
上帝有时会要求先知进行一些『惊世骇俗』的行为,
目的是对当时的以色列人进行教导、责备、警告、、、。
但是,那未必是要我们『效法先知这些行为』。
 
 
好比:上帝要先知以西结用『人大便』烤饼来吃。
 
『你吃这饼像吃大麦饼一样,要用人粪在众人眼前烧烤。」
耶和华说:「以色列人在我所赶他们到的各国中,
也必这样吃不洁净的食物。」
我说:「哎!主耶和华啊,我素来未曾被玷污,
从幼年到如今没有吃过自死的,或被野兽撕裂的,
那可憎的肉也未曾入我的口。」』(结4:12-14)
 
用人大便来煮东西吃?
我想,应该没有人会认为上帝真要我们效法这种行为才对。
 
 
好比:上帝要先知以赛亚下面不准穿,露出下体,这样三年。
 
『那时,耶和华晓谕亚摩斯的儿子以赛亚说:
「你去解掉你腰间的麻布,脱下你脚上的鞋。」
以赛亚就这样做,露身赤脚行走。
耶和华说:「我仆人以赛亚怎样露身赤脚行走三年,
作为关乎埃及和古实的预兆奇迹。
照样,亚述王也必掳去埃及人,掠去古实人,
无论老少,都露身赤脚,现出下体,使埃及蒙羞』
(赛20:2-4)
 
下面脱光光,露出下体,这样走在大马路上三年?
我想,应该没有人会认为上帝真要我们效法这种行为才对。
 
 
不管是『用人大便煮东西』、『不穿衣裤露出下体行走』,
这都不是圣经整体原则的指令,而是非常特殊的用途。
因此,我自己认为,上帝要先知何西阿娶淫妇,也是类似状况。
 
 
 
 
二、表面行为VS 内在含意
而且,当上帝要求先知做出这种『违反常态』的行为时,
都会解释『代表什么』、『目的是什么』。
像前面这两个以西结和以赛亚例子的经文,
前半部是描述上帝命令先知去做的『行为』,
后半部马上解释这行为代表什么『意思』。
先知何西阿娶淫妇为妻一事,我自己认为,也是类似状况。
 
『耶和华初次与何西阿说话,对他说:
「你去娶淫妇为妻,也收那从淫乱所生的儿女;
因为这地大行淫乱,离弃耶和华。」』(何1:2)
 
前半部上帝命令先知去做某事,
后半部马上解释这行为代表什么意思。
 
 
 
 
三、神对人 VS 人对人
而且,更复杂的、更大的目的,
是上帝要表明那种『上帝用永远的爱,来爱不配蒙爱的我们』。
这种观念,不仅何西阿书出现,圣经其他地方也出现。
 
『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为妻』(何西阿2:19)
 
『耶和华对我说:「你再去爱一个淫妇,就是她情人所爱的;
好像以色列人,虽然偏向别神,喜爱葡萄饼,耶和华还是爱他们」』
(何西阿3:1)
 
『我以永远的爱爱你』(耶利米31:3)
 
『有话说:人若休妻,妻离他而去,作了别人的妻,前夫岂能再收回她来?
若收回她来,那地岂不是大大玷污了吗?
但你和许多亲爱的行邪淫,还可以归向我。这是耶和华说的』(耶利米3:1)
 
 
但是,这种『永远的爱』的观念,是专属于『神对人』,不是『人对人』的。
因为,人类做不到这种爱。
否则,新约也该说『即使淫乱,也不可离婚』,
而不是说『配偶淫乱,可以离婚』。
当然,我们可以效法,
但是,人毕竟不是神,也无法成为神,还是有差异。
 
 
因此,我自己认为,
我们无法从上帝命令先知何西阿娶淫妇为妻一事,
能导出『顺服神的人,上帝为他预备不幸福的婚姻』这种结论。
因为,这是一种『非一般圣经整体原则』的特殊事例,
并且,还具有『意义重大的特殊含意』。
 
 
坦白说,我也不认为我们具有先知那么伟大的使命。
因为,那种『特殊状况』,是因为他们是『先知』,
上帝才命令他们那样做,以教导、警告、、、当时的社会。
 
 
套用到约翰卫斯理的例子上来的时候,
我们也可以发现,他的婚姻,绝对不是什么上帝旨意。
因为,旧约先知那些异常行为,都是『马上』『教导当时的人』,
而且是『先知』『自己讲出上帝要教人什么』。
问题是,约翰卫斯理的婚姻,根本不是用来教导当时的人,
因为约翰卫斯理,根本不敢拿自己婚姻来教导当时的人上帝要提醒什么。
 
 
 
 
四、暂时的婚姻不幸 VS 一生的婚姻不幸
再者,先知何西阿经历过妻子淫乱,又再赎回妻子之后,
我们就看不见再有不幸的婚姻了。
也就是说,那段不幸福的日子,并非一直持续到一生。
换言之,就算是何西阿的例子,
也不是真正顺服神的人,上帝为他预备不幸福的婚姻,
而是暂时性的不幸福,不是一生的不幸福。
 
 
约翰卫斯理的婚姻却不同,婚后很快就不幸,
后来严重分居,而且再也没有复合,一直不幸到死。
这是一种『一生』不幸福的婚姻,
和先知何西阿那种『一时』不幸福的婚姻不同。
 
 
最后,再提一种状况:
万一,假使有弟兄姊妹就是要效法先知何西阿,
男的要去娶一个淫妇,女的要去嫁一个花花公子呢?
那么,对此我没有意见。
我只有一个提醒:
婚后,请做好心理准备,
你妻子可能会红杏出墙,跟情人跑了;
你丈夫可能会养一堆小三,而且都不回家。
假使你面临这种处境,依然无怨无悔,用永远的爱来爱对方,
愿意花钱去赎回可能已经贫病交迫,甚至沦为妓女的妻子;
愿意接回被小三诈光一切金钱,并且全身是病的丈夫回家;
那么,愿上帝祝福你,你真的很伟大。
 
 
我一直认为,有些十字架,是上帝要我们背的,我们不能不背;
但也有些十字架,是我们自己找的,不是真正上帝要我们背的。
前者,是上帝的积极性预定;
后者,是上帝的消极性预定。
我信心小,不敢高估自己德行。
我不认为我有先知何西阿的伟大,
因此,我也不认为上帝会叫我去背起『这么重』的十字架。
我只敢依照一般原则-----
不去娶淫荡女人,不管对方多美;
不去嫁花花公子,不管对方多帅。
 
 
以上对于先知何西阿婚姻这部份的解读与应用,是我个人的想法,
不是真理,提供参考。
假使有弟兄姊妹认为先知何西阿婚姻,
表示顺服神的人,上帝可能会为他预备不幸福的婚姻,
那么,我依然尊重这种看法。
 
 
不论如何,都求上帝赐给弟兄姊妹们的婚姻,
是幸福的婚姻,不是不幸的婚姻。
也求上帝恩待与怜悯,体恤我们只是软弱的小虫,
不给我们过度沈重的十字架。
阿们。
 
 
*假使还有其他圣经例子,
可以证明顺服神的人,上帝可能会为他预备不幸福的婚姻,
依然欢迎弟兄姊妹提供,我们可以进一步来探讨。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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