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哪种丈夫的妻子?亚伯拉罕或以撒的妻--------撒拉或利百加

身为基督徒,你的丈夫,或是未来的丈夫,是哪一种?
『亚伯拉罕』,还是『以撒』?
那么,你是『撒拉』,还是『利百加』?


这四个人,都是圣经里公认的好人。
所以,没有品德不好的问题。


身为基督徒,我们的婚姻,是在上帝手里。
因为,我们的一切,主权都在上帝手里。
这不是说我们就丧失自己的喜好与选择,
而是我们的喜好与选择,是必须合乎圣经、看重上帝带领。


『亚伯拉罕』和『以撒』,这二个男人,其实很多部分,是相当强烈的对比。


亚伯拉罕------------
能力很强;
有很多丰功伟业;
能率领家仆三百多人打败多国联军;、、、
以一般通俗的角度来看,亚伯拉罕可以视之为『很强的丈夫』。


以撒--------------
能力弱很多;
没什么丰功伟业;
遇到别人抢水井,只会一再退让;、、、
以一般通俗的角度来看,以撒可以视之为『很弱的丈夫』。


都是好人,都是基督徒,但是,一个是很强的,一个是很弱的。


他们的妻子,撒拉和利百加,都是贤慧的妻子。
她们和丈夫,也都很恩爱。


『撒拉』和『亚伯拉罕』,是很近的亲戚关系。
撒拉是亚伯拉罕同父异母的妹妹。
因此,他们可能是『青梅竹马』,或是『认识很久』,
他们是『先谈恋爱』,之后才结婚的。


『利百加』和『以撒』,彼此毫无关系。
他们过去从未见过面,是结婚当日才见面。
因此,他们可以视为『一见钟情』,或是『媒妁之言』,
而且是『婚后才开始培养感情』。


因此,认识很久、恋爱结婚,很好;
一见钟情、媒妁之言,那也很好。
基督徒不需限制上帝的手。
上帝要用哪种方式来带领我们进入婚姻,那是上帝主权。
我们顺服上帝的带领,不需坚持一定只能自由恋爱,不能媒妁之言。
但不管哪种方式来认识、来进入婚姻,都没关系,
重点都一样------结了婚,就要爱你的丈夫(妻子),至死分离。
没有人可以说『我从来就不爱你』,也不能说『我不再爱你』,
然后就想离婚。


你的丈夫,或是你未来的丈夫,
是『很强』的亚伯拉罕,还是『很弱』的以撒,
上帝要为你安排哪一种丈夫,那是上帝主权,未必是我们能擅自决定。
我们在事先,也未必能知道上帝为我们安排哪一种丈夫。
我们只能依据上帝『显明的旨意』,也就是『圣经』,
可以进行一些简单的筛选。


好比:
必须是基督徒、对方必须品德良好、、、。
但是,圣经可没说你的对象必须多帅多美、有钱没钱、高矮胖瘦、、。
我们进行择偶,请务必搞清楚,
哪些是『绝对真理』,哪些是『相对领域』;
哪些是『圣经规定』,哪些是『圣经没说』。
不要在圣经规定『必须遵守』的原则,我们『擅自放弃』;
在圣经根本『没规定』的东西,我们『设一大堆条件』。


看看现今一般人的择偶条件,有哪些,是真正圣经看重的?
有房有车、年收入多少、身高多少、体重多少、多帅多美、、、。
身为基督徒,假使我们择偶,也是在专注在这种东西上,
却忘记更重要的条件,好比---------必须是基督徒、必须品德良好、、,
那么,我们不容易寻见合上帝心意的人生伴侣。


这不是说我们不能有自己的喜好、不能喜欢高矮胖瘦、不能挑选有钱没钱,
而是说我们要清楚,这不是圣经规定,所以上帝可以不给我们自己预先设定的。
当上帝不给我们自己预先设定的目标时,我们就必须顺服。


这也不是说前人所得出的智慧,就毫无参考价值。
像是家世背景差异、学历差异、个性差异、、、。
事实上,这种普遍恩惠、普遍启示领域,依然是上帝所赐下的,
我们不能轻忽。
但因为这不属于圣经明文规定的原则,所以只能『参考』,不能当『绝对』。
上帝的安排,依然是可以脱离这些差异的。
当然,差异越大,困难度越高,但不表示就不可克服。


另外,这也不是说上帝就会硬塞给我们痛恨的、不喜欢的对象,
而是假使我们愿意顺服上帝,上帝就会开我们的眼睛和内心,
圣灵会感动双方--------你和对方--------『都会有』感动,
不会只有一方有感觉,另一方却毫无感觉,或是很不喜欢。


相反的,即使双方都很有感觉、都彼此喜爱,
可是,已经违反圣经清楚规定,好比不是基督徒,或是品德不佳,
那么,这种感动,根本就经不起检验,不能认为是圣灵的感动。


并且,不管已经和你结婚的丈夫(或是你未来的丈夫),
是很强的亚伯拉罕,还是很弱的以撒,
你都必须当个『贤慧的妻子』。
没有人有借口说我丈夫很弱,所以我就可以摆烂。


你必须要当『撒拉』,还是必须要当『利百加』,
要看你丈夫是哪一种。


假使你的丈夫是『很强的亚伯拉罕』,
你就必须当撒拉,顺服你丈夫,帮助你丈夫,『使他更强』。
假使你的丈夫是『很弱的以撒』,
你就必须当利百加,顺服你丈夫,帮助你丈夫,『补他的不足』。


不管上帝要你当撒拉,嫁给很强的丈夫;
还是要你当利百加,嫁给很弱的丈夫;
箴言三十一章『贤德的妇人』的内容,都是必须努力去学习的目标与准则。
而且,请记住---------妻子必须顺服丈夫。
顺服!
顺服!
顺服!
不是因为丈夫比较弱,你就可以不顺服。


当然,当丈夫无法行使当头的功能时,妻子可以暂代来帮助。
但请注意,这是『暂时』,是『特殊状况』,
不是『永久』,不是『常态取代』。


再讲一次,因为这太重要了:
嫁给比你强的丈夫,你比丈夫弱,你要顺服丈夫,丈夫是你的头;
嫁给比你弱的丈夫,你比丈夫强,你还是要顺服丈夫,丈夫依然是你的头,你不是丈夫的头。


嫁给比你强的丈夫,身为较弱的妻子的你要顺服,比较容易;
嫁给比你弱的丈夫,身为较强的妻子的你要顺服,并不容易。
这时,你要用比丈夫『更强的智慧』,来顺服你丈夫,来帮助你丈夫。


在婚前,我们未必能知道未来要嫁给哪种丈夫,
但是,我们可以『装备自己』,使自己可以当撒拉或利百加。
假使上帝为我们安排很强的亚伯拉罕当丈夫,我们就好好当撒拉;
假使上帝为我们安排很弱的以撒当丈夫,我们就好好当利百加。


虽然这篇文章,是用撒拉和利百加当例子,
但是,反过来也是类似的。
不管是弟兄寻找妻子,还是姊妹寻找丈夫,
观念都是相通的、原则都是类似的。


愿上帝眷顾每一个尚在寻求丈夫或妻子的弟兄姊妹,
也愿上帝眷顾每一个已经有丈夫或妻子的弟兄姊妹,
让大家都能获得幸福,活在上帝的恩典与带领之中。
阿们。


小小羊

分類:信仰与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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