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以下的两个事例,如果我们是这个事例里面不满的一方,
我们应该要怎么处理这个不满的想法呢?
如果代入第二个男人来看的话,真的或多或少会不满。
也许这个男人嘴里也会说:「因我所遭遇的是出于你,我就默然不语。」
但是当我们作为一个人,实在不是圣人的时候,
我们的心里或多或少还是会有点自怨自怜吧?
(小小羊说明:例子太长,以下直接带入例子并回答)
例子一、一个坏男人,年轻时放荡,乱玩女人(不止一个),
然后还让对方怀孕,再让对方堕胎。
然后之后真心悔改,到了教会娶了一个处女当老婆。
因为是真心悔改,年轻时候的罪再也不犯了,以后甚至出书写成见证。
答:
坦白说,我对这类见证,非常非常保留。
以下说的,是我个人看法,不是真理,
大家听听便是。
我觉得,『不是每种』见证,都可以公开拿出来讲的。
就算公开,也顶多只适合低调性的于小团契、小组型态,
不适合高调性的到处讲、受访问、甚至出书。
有些悔改见证,其实应该闭嘴沉默,或是简单带过。
园地常提到ICCP或COR信仰条文。
他们针对这时代的偏差,提出很多很好的条文,可供参考。
COR在婚姻议题的『建议』事项里,
提出一个很严厉的建议------
不合圣经离婚或再婚的牧师,即使已经认罪悔改,也没资格再当牧师。
他们没资格站讲台教导,请去找其他工作。
我不详细讨论这观念。
但是,这建议确实给我很大的震撼和思考空间。
我觉得,这种观念,未必要采用,但值得深思。
这和例子一有什么关系?
COR这部份观念,和我个人一些观察与想法雷同-----
见证,是一种教导。
进行教导,品德条件要更严格。
这不是说我们就是圣人,不会犯罪,
但是,有些罪,社会观感很差的时候,基督徒出来当领导者或教导相关,
我真的很不以为然,未信者的社会观感常常也很差。
好比说,许多基督徒支持的爱家盟的领导者之一,自己就是外遇离婚。
一个不爱家的人在讲爱家庭?
一个外遇的人在讲一夫一妻?
坦白说,我觉得,这种人根本没资格出来讲相关议题。
当个私下支持者就好,不适宜当领导者。
毕竟,社会观感很差。
基督徒当然不是凡事以社会观感为主要考量,
但是,基督徒也不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完全不管社会观感。
有时候,某些行为社会观感很差时,可能要低调一些为宜。
当然,有些行为,社会价值观认为可以,可是那行为明明就违反圣经,
这时即使社会观感还好,基督徒一样不行。
因为,不是只有『社会观感』,还有『基督徒观感』要考虑的。
有个弟兄,原本就是基督徒,但离婚再婚多次。
后来这次婚姻,终于悔改了。
一样的,到处作见证。
一般社会不会认为离婚再婚多次有什么不可;
可是,敬虔的基督徒若对此不在意,我很难相信。
坦白说,我个人对此种状况,观感实在很差。
不合圣经离婚又再婚,即使已经悔改,低调一些便是。
不要大辣辣到处去作见证、接受访问。
我不会说这种作见证的行为一定错。
但是,我个人,确实强烈反感。
有时,这很容易变成一种社会笑柄,羞辱主名。
别忘了,你伤害过的当事人,都还活著、还要生活过日子。
你不觉得是笑柄,可是被你伤害的前妻们,搞不好因为你的张扬,
成为别人八卦、品头论足的对象。
对前妻方而言,你真以为她们的亲戚朋友没人知道你曾是那些前妻的丈夫?
你这样到处讲,真的觉得这样没关系?
不是到处大辣辣作见证,才叫认罪悔改。
认罪悔改,有时,是『举目望天都不敢』,羞愧到无地自容,
只敢低调,不敢高调,才叫认罪悔改。
回到例子一来。
我觉得,这弟兄,根本不该到处高调作见证。
他当初伤害过的那些女生,应该都还活著,还在社会上生活过日子。
被你伤害过的、始乱终弃的女生,就算不是基督徒,
假使看到你这高调的见证,内心会感觉如何?
这些你过去伤害过的人,都已经堕胎了,所以当然不是路人甲这种关系。
你对这些人,内心会有歉疚吗?
很多基督徒满心想帮助人、想带人信主。
这是好事。
在这种观念下,很多人就想到处作见证。
但是,有没有人想过,这种所谓的见证,是否有副作用----
社会观感很差?造成受害者二度伤害?、、、
我自己觉得,有时,作见证的人,自己已经不觉得羞耻。
当然,信耶稣之后,上帝赦免我们,我们不需要再被罪恶感捆绑。
但是,不需要再觉得羞耻,和已经没有羞耻,二者是有差异的。
『你们现今所看为羞耻的事』(罗6:21),
信耶稣之后,很多过去不觉得羞耻的事,现在开始会觉得羞耻了。
这不是因为主耶稣赦免,就会丧失的。
假使悔改信耶稣之后,真的觉得过去的事是羞耻的,
那么,会那么高调到处讲过去的羞耻事吗?
坦白说,有时,我会觉得,那些犯过大罪的人讲见证的时候,
我觉得,他们好像是很光荣在陈述过去的辉煌战绩,
而不是充满羞耻在泣诉过去可耻的错误。
但愿我的感觉是错误的,但我真的有时是这种感觉。
这种感觉,令我很不舒服。
当然,我还是要再强调一次,以上是我个人感想,
不表示真理,只是提供大家另一个思考方向。
例子二、另一个男人,是从小就是教会长大的,
从小连看女生几眼都怕动淫念要认罪悔改。
然后在教会一直暗恋著自己喜欢的女生,祈祷了几年,上帝好像都没有开路。
但是最后这个女生被上面的男人或者类似上面的男人给追到了。
答:
这个例子里,『没善尽本分去积极主动,却抱怨上帝』的部分,
我就不多说。
我要分享的,是另一个角度。
我学生时代时,在大学团契里,
有时,会来漂亮的女生。
还不是基督徒,只是因各种原因来聚会一下,甚至连慕道友都还不算。
常常,就很多热心弟兄会来关心这女生。
这有什么问题?
热心接待新来的人,有什么不对吗?
确实没什么不对。
可是,我困惑的是,为什么假使是姿色平庸的女生来的时候,
团契里很多弟兄却不太会来关心这新来的女生?
之前的热心,好像消失了?
今天,假使是一视同仁,不管姿色美丑,一律热心关心,
那么,我会说这是真的热心。
可是,当出现这种姿色美丑会影响热心的现象时,
我会很坦白讲,假的啦!
关心是假,想接近美女,甚至看有无机会变女朋友是真啦!
即使是年轻时,我很迟钝,也很木头,
但我心灵的眼睛还是在。
现在活一大把年纪了,眼睛已经老眼昏花,
但心里的眼睛还是有点亮的,甚至更亮。
不管是年轻,还是现在,
我不是单单眼见、耳听那些表面的虔诚行为、表面话,就以为那是真的。
坦白说,基督徒,也是一般男人和女人,
一样喜欢美女,不喜欢丑女;
一样喜欢帅哥,不喜欢丑男。
这是人性,也不是犯罪,没有关系。
但是,假使让这种『美丑』影响你挑选配偶,而忽略更重要的信仰与品德,
我会很坦白说------瞎眼的基督徒!
不要以为那些外在表现虔诚的基督徒就不是瞎眼基督徒。
请回去看看我前面说的团契事例。
也不要以为姊妹就不会是看重外貌的瞎眼基督徒,只有弟兄才会。
很多时候,虔诚,只是表面而已。
一个真正敬畏上帝的基督徒姊妹,
遇到一个过去严重犯罪的花花公子,即使此人现在悔改了,
一样会谨慎小心的。
有没有悔改,要一段时间观察的。
特别是对那些『惯性犯罪』的人。
我们都有不同的罪恶本性。
有些人,就是很花心;
有些人,就是很会开空头支票;
有些人,就是很会浮夸吹牛;
有些人,是同性恋。
真正悔改信主之后,圣灵会帮助我们改进。
但是,因为我们肉体仍在,所以我们依然终生都要进行灵肉争战。
肉体,依然会引诱我们去犯罪。
一个过去到处与人上床,甚至把女生肚子搞大堕胎的花花公子,
悔改信主之后,坦白说,我不认为他这种本性,就会马上完全消失。
基督徒姊妹要嫁这种人,要很小心谨慎、长期观察,
不要轻易就以为对方已经不会再花心。
坦白说,一个男人要当花花公子,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当的。
通常,要不是外貌很帅,要不就嘴巴超甜,要不就是很有钱。
更甚至,这些特质还常常多种兼具。
否则,会一大堆女人愿意和这人上床,才怪!
一般社会年轻人之间,有句俗话-----『人帅真好,人丑性骚扰』:
帅哥俊男不小心碰到女生身体,女生常会笑著说没关系;
肥宅丑男不小心碰到女生身体,女生马上大喊性骚扰。
事实上,真相常常更残酷:
只要是帅哥俊男,别说是『不小心』碰到,就算是『故意』碰到,
女生也常会说没关系的。
更别提帅哥俊男追求女生了,只要他们肯追,成功率通常是很高的。
因此,男人会喜欢美女,女人一样会喜欢帅哥。
一个人帅、嘴巴甜、多金的花花公子,
就算认罪悔改信主,这些特质,并不会因此消失。
所以,例子二的姊妹,搞不好,也是喜欢上这前花花公子的外在。
假使真是因为这样,
那么,我会认为,上帝是在眷顾这没娶到姊妹的弟兄。
因为,这姊妹不配!
上帝没应允我们的祷告,
有时,是因为祂知道很多我们不知道的事,会看见人心隐密处。
因此,上帝出于保护敬畏祂的人,就不让我们和不合适的对象结婚。
请不要以为我在乱讲。
我亲眼见过,一个看似虔诚的乖乖姊妹,
她的丈夫,是不是基督徒未知(但很可能是),
但却是会和工作上接触的女性客人打情骂俏的。
坦白说,连我们这种旁人都会观察到她丈夫根本不是正派男人,
可是,她自己却不知道?
还是所谓虔诚,都比不过男人帅?
敬虔?真的敬畏上帝?
我看多了啦!
很多,不少都只是表面而已,
内心与各种观念,其实和一般未信者,没太大不同啦!
当然,我这些论点,有点暗黑。
事实上,这姊妹可能真的是信仰很好,能接纳大罪人的属灵人;
而之前的花花公子也确实可能信主之后完全不再有任何不良本性影响。
因此,同样的,我分享的,只是个人感想,不是真理,
大家听听就好。
小小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