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基督徒对人格疾患的看法

由于问题涉及大量隐私,无法改写,
所以我直接刊出我的回信内容。


答:
这是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
 

基本上,『精神医学』的可信度比『心理学』高。
因此,在一些病态的领域,精神医学的说法,比较具有参考价值,
毕竟,科学性较高。
心理学则很乱,未必都具有高度科学性。
(虽然很多心理学家宣称自己讲的是科学,
但其实这和自然科学,像物理、化学、医学,有很大差距)


然而,很不幸的,近年来的精神医学,也开始出现偏离圣经的现象。
比方说,原本精神医学是将『同性恋』视为病态的,
但现今已经认为同性恋不是病。
当然,这也不能说一定错,毕竟,同性恋是『罪』,未必是『病』。
但是,因为精神医学对同性恋的接纳态度,确实导致同性恋者越来越猖狂,
认为同性恋就是正常,而且理所当然无罪。
 

基本上,我将精神医学上的病,很粗略分成两大类:
一类是『精神错乱』,就是俗称的『疯子』。
(请原谅我用这种词汇,我绝不是贬低,而是让大家理解我的意思)。
如:精神分裂、躁郁症。
病人发病时,整个彻底失控、精神丧失、处于错乱状态。
而且常常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干些什么。

 
另一类,是『精神未错乱』,也就是『外表正常』。
如:忧郁症、各种人格疾患。
事实上,对于这类情形,我认为『罪』、『其他』的成分是比较高的。
我不是说没有『病』的成分,或是不需要药物治疗,
而是说这比较不是单纯的病的问题。
 

也就是说,就算某人是边缘性人格疾患,
我也不认为对方是真正的『病』,
我反而认为真正的原因是『罪』。
特别是人格疾患,『罪』的程度比忧郁症高很多。
因此,解决问题的方式,
主要应该是针对『罪』的处理,而不是针对『病』的处理。
 

当然,精神医学透过『观察』,归纳出一些类型,这是好的。
因为透过这些类型的分析,可以使我们更能知道一些病人的状况。
但是,因为多半不是脑部生病,而是内心的罪或其他问题,
因此,精神科对于人格疾患除了诊断,在治疗上几乎是无能为力的。
不仅无法治疗,也没什么好建议。
很多建议,其实都只是放屁而已,毫无意义。
 

人格疾患患者,有不少,自己每次的异常行为,其实都是在犯罪。
因为,是出于自己意志,脑袋清醒下去做。
这和那种精神错乱者的状况,截然不同。


当然,很多人格疾患患者的犯罪,自己根本不认为自己有罪。
问题是,圣经可不是说『你没自觉就无罪』。
否则的话,犯罪毫无罪恶感的强奸杀人魔,也可以说自己无罪。


我也当然承认,这些人格疾患患者被罪捆绑,所以很多东西克制不住。
但问题是,『克制不住』并非可以去犯罪的合理理由。
否则,强奸杀人魔也可以说他是克制不住,所以就可以去犯罪。
问题是,连一般人都知道这种理由行不通。
并且,基督徒本来就必须靠主的力量不断去克制各种恶念,
不能凡是诉诸我克制不住。


小小分享,提供参考。
 

小小羊

 

分類:信仰与精神、心理、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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