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我们要如何分辨到底是「人格异常」还是「品行恶劣」?
从外在好像有点困难。
还是说,在圣经的角度来看,其实在应对的方法上没有甚么不同?
还有就是,我们应该如何对待在教会中可能有人格异常,
以致品行不佳的弟兄姊妹呢?
如果有人格异常的弟兄姊妹伤害了其他的弟兄姊妹,
我们应该如何处理才是?
问题一、
答:
1.人格疾患(personality disorder)的『正确诊断』,
必须就医,由精神科医师诊治之后,才能得知。
在就医之前,旁人只能『猜测』,无法确定。
2.网路上可以查到人格疾患一些症状,可以供我们参考。
这样,我们就会知道对方是否可能『疑似』人格疾患。
3.但因为我认为人格问题,罪的成分常常比病的成分高,
所以重点在于『罪』,而非病。
在此角度下,对方『是否确定』是人格疾患,并『不那么重要』。
4.只要出现圣经禁止的不当行为,那就是犯罪。
不管有没有人格疾患,就是犯罪。
有罪,就要认罪悔改,改正罪行。
5.但是,人格疾患的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罪恶感常常很低。
所以,重点是让对方『知罪』(知道这就是犯罪),
之后才能朝向『悔改』,进而『成圣』(努力改正)。
6.但是,要让对方知罪、悔改,就没那么容易。
要求圣灵帮助我们,赐我们智慧与引导,寻找合适的时机、方法。
而且,每个人格疾患者的状况都不同,很难一概而论。
不过,大致都可以先从『温柔劝诫』开始,
逐步增强,到后来甚至可能要『责备』。
至于屡劝之后,依然没有任何想改进的努力出现的,
我们甚至可能要考虑『不再往来』。
可是,只要对方悔改,我们就要『重新接纳』,
要饶恕七十个七次。
请注意,悔改,不能只是嘴巴,必须有行为改正才行。
只有嘴巴悔改,行动看不见任何努力的,是假悔改。
努力,不表示马上就能完全改正。
但有没有努力,是看得出来的。
至于严重型的罪行,连说都不用说,就是要马上停止。
(好比家暴、伤人身体、性侵、、、、)
『弟兄们,若有人偶然被过犯所胜,
你们属灵的人就当用温柔的心把他挽回过来』(加6:1)
『用温柔劝戒那抵挡的人』(提后2:25)
『并用百般的忍耐、各样的教训责备人,警戒人,劝勉人』
(提后4:2)
『你要严严地责备他们,使他们在真道上纯全无疵』
(多1:13)
『若有人不听从我们这信上的话,
要记下他,不和他交往,叫他自觉羞愧。
但不要以他为仇人,要劝他如弟兄』
(帖后3:14-15)
问题二、如果有人格异常的弟兄姊妹伤害了其他的弟兄姊妹,
我们应该如何处理才是?
答:
这很困难。
因为牵涉到『权柄』问题。
假使是『人格异常者』和『我们自己』,
原则就是问题一的答复。
假使是『人格异常者』伤害『别人』,
除了问题一的观念外,还有更复杂的部分。
假使你是小组长、长老、牧师,
那你当然『有权柄』,而且『绝对要处理』。
假使你是『人格异常者』的权柄者,
你必须处理他伤害别人的问题。
假使你是『被伤害者』的权柄者,
你必须避免被害者继续受害。
道理很简单,因为权柄者具有『牧人』的责任。
(圣经里,『权柄』几乎都同时伴随『责任』的)
你的小羊去伤害人,你就要处理,不让这羊继续去伤害人;
你的小羊被人伤害,你就要处理,保护这羊不受伤害。
我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虽然极端,但可以让我们清楚道理:
身为父母,当你知道你儿子去性侵别人,你要不要处理?
身为父母,当你知道你女儿被人性侵,你要不要保护?
教会败坏的原因很多,其中之一,就是在所谓「爱心」的错误观念下,
教会毫无纪律与惩戒观念。
惩戒,不表示就要处罚,但就是要纠正罪恶,不得容让恶行继续。
当爱心与包容,变成纵容行恶,
这表示我们对爱心的观念大有问题,已经不合圣经了。
不管台湾还是其他国家,教会或机构,
都发生过这类悲剧---------性骚扰,甚至是性侵事件。
而权柄者的处理常常就是非常不理想,导致罪行持续。
之后爆发,已经一发不可收拾,整个教会或机构受到很大伤害。
这种事情,已经屡见不鲜。
但是,假使你不具权柄,好比只是受害者朋友,
那就比较麻烦,要看状况而定了。
通常,你可能要先找这人格疾患者的权柄者,请他们处理。
假使权柄者不处理,我们再来讨论。
小小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