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圣经上说丈夫需为妻子舍命,是否包含为了妻子背债?
如果命都愿意舍去,为其还债看似合理,但又不甘心,觉得不是自己所欠。
另一个疑问是假设问题:
如果在危难中因保护妻子丧命,而妻子拿取我的遗产而另嫁他人,
这样是符合上帝心意吗?
答:
问题一、
假使是妻子婚前欠的债,
你娶她之前假使未知,那么通常是你不够谨慎;
你娶她之前假使已知,那么更没话讲。
但不管是哪一种,既然娶了,就要帮对方解决问题。
可是,解决问题,不表示就一定要帮对方还债。
以台湾法律而言,『婚前』债务,夫妻『各自』要清偿。
所以,丈夫没有义务要帮妻子清偿婚前债务。
但是,实际上,假使丈夫不帮忙清偿(或是部分清偿),
我很怀疑,婚姻还走得下去吗?
别忘了,『婚后』能离婚的条件,只有两个:
1. 配偶淫乱(好比:外遇)
2. 不信者要离去(好比:遗弃)
『婚前债务』,不是合圣经的离婚条件。
所以,不能以此来离婚。
但是,丈夫要爱妻子,所以一定要帮妻子解决困难。
因此,要和妻子好好讨论,看要如何解决债务问题。
好比:
假使妻子本来是专职家庭主妇,暂时也开始要外出工作?
妻子开始要兼职,或是在家工作,来偿还债务?
丈夫全部或部分,帮妻子还债?、、、、
二、
圣经里,婚姻关系开始于『结婚』,终止于『死亡』。
(不是终止于『离婚』,除非是合圣经离婚)。
因此,当你死亡,你和妻子的婚姻关系已经结束。
这时,妻子完全可以自由再嫁,没有继续守寡的义务。
当然,圣经也讲,妻子也可以选择不要再嫁,这样很好。
圣经也说,就算要嫁,必须嫁基督徒。
但不管如何,圣经没有中国古代那种『必须终生守节』、『贞节牌坊』的观念。
『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随意再嫁,只是要嫁这在主里面的人。
然而按我的意见,若常守节更有福气』(林前7:39-40)
这种丈夫死后妻子可以再嫁的观念,与妻子有无继承丈夫遗产无关。
就算你为救妻子而舍命,死后妻子继承你庞大遗产,然后再嫁他人,
这一样是合圣经的!
身为基督徒,我们要很小心,
不要被不合圣经的传统、文化、习俗、、变成我们行事为人的思考模式。
相反的,我们反而必须修正自己各种错误不合圣经的观念,
不断回到圣经来,这样才行。
当然,这是很困难的过程,
但我们就是要求主加添力量,使我们能克服。
小小羊
分類:信仰与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