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小亮光:小孩没信主,父母没资格当长老

经文:『若有无可指责的人,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
儿女也是信主的,没有人告他们是放荡不服约束的,
就可以设立(为长老)』(提多书1:5-6)
 
 
这里说到有资格成为长老的条件之一,就是儿女是信主的。
问题是,我们扪心自问,当今教会,有多少长老的儿女,
早已经没去教会、没在礼拜、甚至早已离弃信仰了?
 
 
有多少教会与信徒,会在乎这一条经文?
 
 
当然,这条不是说那种『儿女成年后』,父母才信主的状况。
因为,那种情形下,家庭本来就是异教,或是不信基督教的。
 
 
可是,当父母已经是基督徒,『后来才生孩子』;
或是『孩子还很小』的时候,父母就已经信主的;
有不少,从小根本就没好好教导小孩信仰,
或是长大后小孩根本就已经离弃信仰了、不去教会了。
这种,才是要注意的。
 
 
有些长老,很热心教会服事,
但是,他们却未必在意小孩的信仰。
对许多基督徒而言,所谓传递信仰,只不过是把小孩『送到主日学』而已。
但是『在家里』,完全不会有任何信仰的实质:
不会在家中提起上帝、不会在家中教导孩子信仰、、、。
甚至,自己在家中的行为,完全和圣经脱节,是彻底的星期天基督徒。
还有不少,他们会认为『尊重小孩信仰』才是正确观念。
因此,他们不认为小孩不信,有何问题,也不会积极努力解决这问题。
 
 
儿女没信主,不表示父母就是犯罪。
但是,因为要当长老,必须比一般信徒有更高的道德标准、更高的圣经要求。
所以,就算是没犯罪,但不符合更高的标准,就没资格当。
像这种没努力在家里传递信仰,
或是认为尊重小孩信仰,不用努力带小孩信主或坚持小孩要持守信仰的长老,
我认为这是不行的。
 
 
但是,有一种比较棘手的状况,就是:
父母『已经非常努力』,但小孩就是不信,或是后来离弃信仰。
别说是信徒或长老,连牧师家庭都会出现。
对这种,我认为不需苛责。
因为,父母很敬虔,也很认真传递信仰,但小孩未必得救。
亚伯拉罕传递信仰,但属灵谱系只有以撒,没有以实马利;
撒母耳从小就非常敬畏上帝,但他的儿子却不学好;
大卫王是合神心意的仆人,但他的小孩得救的不太多。
当然,我们可以说或许撒母耳、大卫没好好教小孩。
但是,我们也不能否认,有时,即使认真教,好好教,小孩长大后也未必信。
这是令人悲伤的事。
对于已经努力,
而且对小孩的不信一直努力祷告、一直努力要带他们回归信仰的长老,
我觉得这是情有可原,不需责备,反要鼓励安慰,
大家也要一起帮忙他们,为他们孩子回归信仰而祷告。
 
 
我们没有权柄,要求当今教会中不合此条经文的长老下台。
但是,我们可以『要求自己』:
 
1. 假使我们的儿女没有信主,就算人家要选我们当长老,我们也必须拒绝。
自己没办法遵守圣经规定,要自觉羞愧,知道自己没资格。
不要毫不在意,更不要欣然接受。
 
 
2. 选长老时,拒绝选儿女没信主的人当长老(除非是上面说的那种特殊状)。
我们越照圣经来做,越能蒙上帝悦纳与祝福;
我们很多东西越随便,越难蒙上帝悦纳与祝福。
 
 
基督徒不是每件事都有权柄、都能改变。
有很多事,是我们没有权柄、不能改变的。
但是,在我们权柄范围内,我们能做的,就努力去做。
这就是成圣的追求。
 
 
当然,有人会认为,那教会万一都没有人够资格当长老,怎么办?
那么,就没有长老吧?
宁缺勿滥,继续等待。
万一发生这种事,大家就更要彼此警惕与鼓励,因为表示我们教会很烂,
必须帮助彼此,使大家更加追求成圣,能符合圣经中被选为长老的条件。
一间真正属于主的教会,可以目前烂,但不可能永远一直烂下去。
假使一间教会可以一直烂下去,而且毫不在意,我们反而要小心了。
要求主帮助我们教会醒悟悔改,否则难保有一天,整间教会会被上帝吐出去。
 
 
小小分享,提供参考。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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