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想跟您请教一个圣经经文的解释
在加拉太书3:10提到:
「凡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
因为经上记著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
当下第一个反应是,怎么行律法也被咒诅,不行律法也被咒诅?
再经思考,目前我个人的领受是「凡以行律法为本」指的是心态,
如果有人以为他可以靠著行律法而不倚靠神就称义的,那他是可被咒诅的。
至于「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
这经文则照著字面上去解释即可,就是神要我们依照圣经所说的去行。
不知道我这样解释是对的吗?
答:
一、
「凡以行律法为本」指的是心态,
如果有人以为他可以靠著行律法而不倚靠神就称义的,那他是可被咒诅的。
答:
正确!
二、
至于「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
这经文则照著字面上去解释即可,就是神要我们依照圣经所说的去行。
答:
错误!
同一个句子,基本上,就是照上一句的解法来解。
事实上,
「凡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
因为经上记著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
这整句都是在驳斥『因行为称义』观念的错误。
这句经文的前半句与后半句,是必须连在一起读的,意思也必须连在一起解,
不可以切割成两句来解。
本句大致的意思是:
凡是以行律法做为称义基础的,都是被咒诅的!
因为圣经讲得很清楚-------你若不常照著律法一切规定去做,你就被咒诅。
问题是,没有人能保证自己做到遵守全部律法规定,
即使做了,也不可能做到一百分。
所以,企图靠律法来称义是行不通的。
但是,反过来讲,基督徒就不要遵守律法了吗?
就可以杀人放火,强奸抢劫了吗?
当然不是!
但是,这部份就不是这句经文要处理的。
要回答这部份,就需要其他经文。
简单说,
涉及『称义』------遵守律法,是不能使人称义的,因为我们做不到。
只有一个人做到了,就是耶稣基督。
不藉著耶稣基督,没有人能称义。
没有信耶稣,没有重生,人就只是死人,连刚出生的婴儿都不是。
死人是无力遵守律法,死人是无力行善的。
涉及『成圣』-------遵守律法,是有意义的。
因为,信耶稣了,重生了,我们就获得新生命。
之后,我们会想讨上帝喜悦,不喜欢罪恶。
因此,遵行圣经规定,是正确的,也是必然的。
当然,成圣之路,不是一蹴可及。
刚出生的婴儿,成熟度是不能与成人相比的。
成圣之路,每个人的程度、灵性,都有很大差距。
这部份,是一生要持续努力,至死方休的。
小小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