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问:为了专心服事主,所以人工结扎,完全不生小孩?

问题:以前曾经听过一对宣教士夫妇的例子,
就是他们虽然身体健康,但为了专心服事主的缘故,
决定人工结扎而不生小孩。

我看过ICCP信仰宣言里面关于生养孩子的条文,
里面是很明显反对用非对用人工的方式完全节育。

"We deny that marital partners should remain permanently childless 
by choice or that marital partners should attempt, by unscriptural means,
 to limit the hand of God in granting children to them."

(简单翻译:
我们否认已婚夫妻应该选择保持永远不生小孩;
或是已婚夫妻应该尝试用不合圣经的方法,
在上帝要把小孩给他们时,用这些方法来限制上帝的手。)

这对宣教士结扎的状况好像被传为佳话,没有人认为有问题。
但想请问小小羊的是:
只要身体健康,没有生育问题,
就应该至少生一个小孩,不应为了专心做主工而结扎不生,对吗?
(隐私已去除)

 

 

答:
首先,人工结扎并非不合圣经的节育方式。
不合圣经的节育方式,主要是『杀死受精卵』的避孕方式,
如:铜T、事后丸、某些避孕药、、、。


并且,夫妻虽然应该以生小孩为原则,但并非绝对不能不生。
重点是:你选择不生的原因和理由是什么?
 

『有生来是阉人,也有被人阉的,并有为天国的缘故自阉的。
这话谁能领受就可以领受』(太19:12)

 
对我而言,我敬重这对宣教士夫妻为天国缘故的自阉行为,但我觉得有瑕疵。
因为,既然已经结婚,却选择不生,这比较不好。
假使真要不生,最好不要结婚。


当然,有人也可以说结婚获得夫妻关系,能彼此帮助、能避免淫乱、、、。
但问题是,圣经里,婚姻关系有复杂的任务在其中,
不是我们可以随便选择抛弃其中某些部分的。
生育,就是婚姻关系中一个很重要的项目。


这不是说『想生却生不出』就是犯罪,请不要误解。
但问题是『能生却不想生』,这要很小心,
因为已经割除圣经对于婚姻关系中这个很重要的项目。


我们不能说想进入一个关系中,
却只想要这关系项目的一部分,而割除其他部分。
好比说,我们不能进入婚姻后,只想要性爱部分,
却割除其他丈夫与妻子的责任与项目。(如:互相帮助、互为伙伴、、、)


为了天国,进行宣教事工,所以自阉而『不结婚』,这是可以的。
为了天国,进行宣教事工,所以自阉而『结婚不生小孩』,我很保留。


因此,我不会高举这对宣教士夫妻的行为,
也不会视为佳话,
更不觉得需要效法。
正如我不觉得施洗约翰穿骆驼衣、吃蝗虫野蜜就是多节俭的行为,
也不觉得主耶稣也吃也喝就是多奢侈的行为。


我很不喜欢教会里,大量人搞不清楚『绝对真理』和『相对领域』。
结果,拼命把人家的相对领域当成绝对真理来看待,或是高举,
这样很不好。
我们千万不要去效法这种分不清绝对与相对的情形。

 

小小羊

分類:信仰与婚姻 

{{ total }} 则评论

没有评论

到主站發表留言(不支援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