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规定很简单:
每科都考一百分,就可以毕业;
没考一百分,就要被处罚。
请注意,是『每一科』,而且是『一百分』。
上帝规定很简单:
遵守全律法,就可以得救;
违反任何一条律法,就要被刑罚。
请注意,是『每一条』,而且要做到『最好』。
我们这些学生,很不幸的,没有任何一科考到一百分。
事实上,每一科,连最基本的六十分都考不到。
我们对于律法,很不幸的,没有任何一条完全遵守。
事实上,每一条,我们连最基本的都没做到。
律法有积极面和消极面。
以『不可杀人』这条律法为例,
最基本的,就是消极面部分,要做到『不杀人』;
更高等级的,就是积极面部分,则是要主动做到『要爱人』。
问题是,我们心中,有谁没有恨过人、咒骂过人呢?
『耶稣说:我告诉你们,
你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不可杀人』;
又说:『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
只是我告诉你们,凡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断;
凡骂弟兄是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
凡骂弟兄是魔利的,难免地狱的火。』(太5:20-22)
我们连最基本的不杀人都没遵守了,遑论更积极的部分?
上帝的评分标准,是『心中要绝对干净』才行。
心中有淫念的,就经触犯奸淫罪了;
心中骂人的,就已经触犯杀人罪了;
心中有恶念的,就已经犯罪了。
在这种标准之下,我们怎们毕业?
因此,
我们每一个学生,都毕不了业,而且天天都要被老师处罚。
我们每一个人都不能上天堂,而且天天活在上帝的震怒之下。
但是,有一个,而且是唯一的一个学生,他每科都考一百分。
我躲在他身后,才能到威严的老师面前和老师说话。
他用他的每科一百分来罩我,使我也被老师认可,可以毕业。
不仅如此,我没考一百分该被老师处罚的部分,他还代替我被老师处罚。
有一个人,而且是唯一的一个,他遵守了全部的律法。
我躲在他身后,才能到威严的上帝面前和上帝说话。
他用他的遵守每一条律法来罩我,使我也被上帝认可,可以上天堂。
不仅如此,我没遵守律法该被上帝刑罚的部分,他还代替我被刑罚。
耶稣,用他的双重代替,
1. 我没做到,该被上帝刑罚的部分,他『代替我被刑罚』
2. 我没做到,该做到才能上天堂的部分,他『代替我做到』
单单『代替我被上帝刑罚』,我还是不能得救。
因为,上帝的规定很清楚----人若遵行律法,就必因此活著。
因此,还必须『代替我遵行一切律法』,这样我才能真正得救。
因此,任何人拒绝信耶稣,绝对无法得救。
因为,这表示他想靠自己那种惨不忍睹的分数,
去拿到标准超高,必须科科一百分才能毕业的毕业证书。
这是痴人做梦。
任何人因为教会里各式各样的烂行为而放弃信仰的,都无法得救。
因为,这表示他因为班上同学的烂行为就拒绝去学校,
却忘了打分数的不是同学,而是老师!
评定他能不能毕业的,不是同学,而是老师!
同学烂,不会自动使我考试变成一百分。
因为同学烂,却忘记自己依然必须达成老师分数要求的,是搞不清楚重点。
所以,因为同学烂就从此不上学,当然毕不了业。
因此,为什么一定要信耶稣?
因为,我们都是永远考不了一百分的人!
每科都考不到!
若不靠耶稣这个考一百分的人,我们怎么得救?
若不靠耶稣这个代替我们被上帝刑罚的人,我们没考到一百分的处罚,怎么核销?
愿上帝帮助我们
小小羊
分類:上帝、耶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