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客:「以上经文(彼得前书 3:18-22),
说明主耶稣复活前,在阴间传「悔改得救得生」的福音。」
访客 于 2024/03/16 10:36 公开留言
答:
所以,你的意思是,『人死后』还可以有『悔改得救』的机会啰?
你有注意到我文章本体已经提醒这一个困难点了吗?----
「有人根据这段圣经,主张耶稣下阴间去传福音。
抱持这大类看法的人不少。
但是,这种解释,确实有困难之点。
一个很重要的理由就是……………死人还能悔改得救吗?
天主教就针对死人还能悔改得救,建立了复杂的『炼狱』教义,
而那种教义,是被基督教拒绝的。」
(摘自:发问:主耶稣『降在阴间』,有圣经依据吗?)
『他藉这灵曾去传道给那些在监狱里的灵听,
就是那从前在挪亚预备方舟、神容忍等待的时候,不信从的人。
当时进入方舟,藉著水得救的不多,只有八个人』(彼前3:19-20)
这经文的『传道』,原文kerusso,
意思是『正式公告、大声宣告』,
所以,翻译起码有二种:
1. 传道(传福音)-------通常与传福音有关
2. 宣扬(宣告)----------通常与传福音不一定有关
关于『宣扬』,我只举一些经文(不是全部):
1. 这里翻译成『宣扬』:
「掩盖的事没有不露出来的,隐藏的事没有不被人知道的。
我在暗中告诉你们的,你们要在明处说出来;
你们耳中所听的,要在房上『宣扬』出来。」(太10:26-27)
「掩盖的事没有不露出来的;隐藏的事没有不被人知道的。
你们在暗中所说的,将要在明处被人听见;
在内室附耳所说的,将要在房上被人宣扬。」(路12:2-3)
2. 这里翻译成『说』:
「对他说:「你要谨慎,甚么话都不可告诉人,
只要去把身体给祭司察看,
又因为你洁净了,献上摩西所吩咐的礼物,对众人作证据。」
那人出去,倒『说』许多的话,把这件事传扬开了,
叫耶稣以后不得再明明地进城,只好在外边旷野地方。」(可1:44-45)
3. 这里翻译成『传扬』:
「他的耳朵就开了,舌结也解了,说话也清楚了。
耶稣嘱咐他们不要告诉人;
但他越发嘱咐,他们越发『传扬』开了。」(可7:35-36)
4. 这里翻译成『报告』:
「主的灵在我身上,因为他用膏膏我,叫我传福音给贫穷的人;
差遣我『报告』:被掳的得释放,瞎眼的得看见,叫那受压制的得自由,
『报告』神悦纳人的禧年。」(路4:18-19)
要特别提醒一下,这经文的『传福音』和『报告』,是完全不同字。
5. 这里翻译成『讲说』:
「你既是教导别人,还不教导自己吗?
你『讲说』人不可偷窃,自己还偷窃吗?」(罗2:21)
6. 这里翻译成『宣传』:
「我又看见一位大力的天使大声宣传说:
「有谁配展开那书卷,揭开那七印呢?」」(启5:2)
因此,彼前3:19-20:
「他藉这灵曾去『传道』给那些在监狱里的灵听,
就是那从前在挪亚预备方舟、神容忍等待的时候,不信从的人。
当时进入方舟,藉著水得救的不多,只有八个人」,
这里的『传道』(kerusso),
1. 和合本还有很多译本,都翻译成『传道』,
就是上面我说的kerusso的第一种意思。
2. 但是,也有一些译本,把kerusso翻译成我上面说的第二种意思。
好比:
吕振中译本就翻译成『宣传』,
新译本也翻译成『宣讲』,
环球圣经译本翻译成『宣告』。
再者,即使翻译成『传道』,
就表示『那些监狱的灵』,就可以『悔改得救』吗?
不能只是『传讲耶稣受死复活的道,对那些灵宣布这件事而已,
不表示他们就能悔改,进而得救』?
因为,这段经文,并没有直接说『那些灵,其中有些悔改了,得救了』。
在这里,我不详细讲述各种论点的解经。
我要讲的是------
1. 对于难解经文,请小心谨慎,不要讲得太武断。
毕竟这段经文,本来就属于难解经文,有很多解法、很多争议。
2. 解释单一经文,请注意全本圣经的总原则。
不能解出违反『全本』圣经总原则的意思出来。
任何人假使解出『生前不信,死后还可以悔改得救』的教义,
我只能说-------请小心偏离正统信仰了!
马丁路德对于这段经文,就很坦白说他自己不知道如何解。
康来昌牧师对于死后有无听福音的机会,是比较宽容的。
但是,他也承认,似乎找不到圣经依据,说死后还有机会可以听福音。
他说:
「教会不能铁口断言,未听福音而死的人,一定从未,也再不能听到福音,
不过,在圣经中,似乎没有这提示」
但即使他对于死后听福音这论点比较宽容,
可是他对于彼前3:19的解法,却不是死后可以听福音而悔改的解法:
「彼前3:19是说,传福音是靠灵,
听福音的人,都是「监狱里的灵」,是「死人」,
(赛42:7 ,「开瞎子的眼,领被囚的出牢狱,领坐黑暗的出监牢。」
约5:25,「 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时候将到,现在就是了,
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
(摘自『关于未听福音而死的人』)
若是新派就算了,反正新派很多是普救论,认为不用信耶稣也能得救;
或是认为好行为的佛教徒也是一种信耶稣,也能得救。
否则的话,福音派基本上是认为人死后无法悔改得救的。
为了避免触犯死后无法悔改得救的教义,
彼前3:19-20这段难解经文,
通常有两种解释是比较多人主张的(实际解释很多,不一一列举):
1.
『基督受死之后』,复活之前,有到过阴间,去『宣告』祂在十字架的成就。
(但不是去传福音使他们悔改信主!)
2.
『挪亚当时』,基督的『灵』去对那时代的人『传福音』,但那些人拒绝,
所以现在在监狱。
我举这些例子,是要说明难解经文,有时真的很难说一定是什么。
但起码要注意『不能违反全本圣经的总原则』。
否则有时自己以为是什么,结果却没注意到已经解出违反全本圣经的东西,
那就不好了。
小小提醒,提供参考
小小羊
分類:圣经无误、解经原则